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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寫的是我的讀書筆記,不是心得感想,也不是書介。
我記我想記的,寫我想寫的。
每一篇都一樣,即使想法有些天真,有些膚淺,但是,那就是我。
看見真正的自己,面對真正的自己,對很多人來講,是很困難的事情,對我而言,我正在起步。

「追蹤師的足跡」一書中,有一段令我印象深刻。
作者在松林荒原中發現了一具屍體,他追著這具屍體的足跡,找到了拋在十碼外的鎗,繼續追下去,找到了風扇皮帶斷裂的吉普車,以及圍繞著吉普車的雜亂足跡。

作者說:「我從他的足跡中看得出他一路上都在設法運用自己會的技能,卻不曾坐下來考慮所有可能性,沒想過如何尋找解決之道,而不是一心想逃。當你認為除了逃,你在所處之地別無他法時,你就算是迷失了。或許痛苦使他無法聽見不遠處的車流聲,又或許他確實有聽到,因此在痛苦盲目的困惑中設法朝車聲走去。他倒地時正與公園大道平行前進,或許他失去了辨認聲音方向的能力。他所在之處是紐澤西公園大道南端人煙罕至的地區,或許當時並沒有任何車聲讓他得以依循。」

作者在這次的事件中,有他的領悟,他領悟到這個男人也許在自己熟悉的區域,也很熟悉如何避開危險,如何尋找出路,就像作者在這座他自己熟悉的松林荒原裡一樣,作者領悟到的是:如果他也走到一個陌生的環境裡,他還能夠冷靜的求生嗎?他也能存活下來嗎?因此,他決定出門旅行。

我在這一小篇裡面領悟到的,也是與我自己有關的。
「當你認為除了逃,你在所處之地別無他法時,你就算是迷失了。」

在這一篇裡面,所謂的迷失,當然可以指實際在森林裡迷失,走不出森林。
我想到的,是我自己在面這個世界時,常常想逃開,不要面對,或是沒有清楚去衡量目前的狀況,無論遇到什麼事情,就是害怕,不由自主的逃開。我想,因為逃開了,所以沒有機會發現,我可能正離出口尺呎之遙而已,我的幸福原本在我伸手可及的地方,卻只因為我慌張急走,轉身逃離,根本不知道我的幸福只與我隔一條街而已。

有一段漫長的歲月,我像走在迷霧之中,曾經歷過的事物恍如夢境,連我都不確定是否發生過。現在我走出迷霧,身在一座巨大森林裡,我該做的是仔細看清楚這座森林,欣賞它,了解它,與它愉快的相處,然後學會進出森林,學會找一個制高點,可以清楚看見整個森林的輪廓,思索自己的位置,找到自己可以安住的所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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