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本以為這是一本推理小說,當然,這裡面從頭到尾都在推理。只是當整本書看完,仔細回想這本書,發現最精采的不是那些推理小說或偵探小說的精采推理,或是機關設計,或是奇妙的殺人方法。而是,許多個很人性的感受,很立體的人物描寫,以及說的很流暢的故事。

 

真的,故事說的很流暢、很吸引人。說起來,這本書描寫的案子,沒有特別奇怪,是很普通的案子。可是,整個查案過程,卻令人動容。我會覺得這本書是透過推理小說的外殼,在述說人生。

 

但是,最讓我印象深刻的,卻是彷彿完全與故事無關的一段文字。

 

那幾個星期過的很奇怪、很零散,現在回想起來,我還是不知道該如何說起。太多瑣事和細節,看起來微不足道又毫無關聯,就像在玩某種詭異的拼字遊戲,所有字母散落一地:臉龐、話語、客廳、電話,全部揉攪成亮閃閃一片。要到非常後來,等我用後件之明冷靜回顧過去,所有細節才自動歸位,排列的整整齊齊,透露出我們早該看出的端倪。

 

看到作者寫說「透露出我門早該看出的端倪」,我不禁翻著已經讀完的一百多頁,想著:「什麼?兇手已經出現過了?也都按照正確推理推出來了?可是,為什麼我還是跟羅伯警探一樣,不知道殺人兇手是誰?到底是誰?到底哪裡透出端倪了?」雖然隱隱約約感覺幾個關鍵人物、關鍵物品怪怪的,可是,就是沒有聯想起來,就像我也是其中一個支援警力,陷入眾多條線索之中,無法把關鍵線索連結在一起成為一個故事。

 

我不知道作者寫這段文字的時候,在想什麼。

但是,我在想,如果我是作者,我在寫出這段文字的時候,心情想必很愉悅。我會露出愉快、捉狹、讚賞自己的表情想:「怎麼樣?看不出來我佈的線吧?嘿嘿,我賭你們讀的人被我搞的暈頭轉向,想不出來我會怎麼收線吧?」我想像著,作者就著書桌的檯燈,寫完這一段,抬起頭來,露出狡詰的微笑,再低下頭,寫下一段。而窗外,是深夜的寂靜,與孤單的路燈。

 

我們常常因為生活中的各種傷痛、回憶,以及個人的性格,矇蔽了我們看見真相的眼睛,就像故事中的人物那樣。在閱讀的過程裡,我們被作者拉進故事裡,幾乎無力脫身,於是,那些傷痛、回憶、性格,都變成我們的,因此,我們才會像羅伯警探那樣,看不見已經在眼前出現過的真相。

 

這位作者實在是太會說故事了。

 

這是這十幾年來,第一本讓我一拿起來就捨不得放下,而且因此熬夜讀到快天亮的書。更有趣的是,讀完才發現,原來並沒有很神奇的犯案過程,而我被吸引住的,也不是犯案過程。卻也因此,使我覺得這本書更值得深深回味。

 

作者:塔娜˙法蘭琪  Tana French

出版社:皇冠叢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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