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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當我做了新的布娃娃時,第一個舉手說「要」的人,一定是女兒。通常在女兒要走了二、三個之後,兒子就會跑來說:「我也要一個。」

這一次他要我做一個西部牛仔。
而且,給了我幾個規定:要有槍袋、頭髮不可以用毛線,要用布、五官看起來要很兇。

聽了這些規定,我也不知道該怎麼做,尤其是那個槍袋,我去哪裡拿皮件來做呢?而且,我根本不會做皮件,也不知道槍袋長什麼樣子。

於是,我先用了膚色布做了身體。
再拿兒子穿不下的夏季棉質條紋休閒上衣,加上他一件不能穿的深藍短褲。幫娃娃做了上衣與長褲,隔了幾天,又想起牛仔不是都穿了件背心嗎?於是,又做了一件短背心。

其實在完成這一套衣服前,也做了另一套全身都是淺藍的服裝,可是,因為那套淺藍的衣服,不管配什麼顏色的頭髮,都覺得很怪異。最後才又全部拆掉,換上這一套的配色。不過,兩套衣服都是用兒子不能穿的衣服做的,完全沒有去買布。

由於兒子的衣服,都是很柔很舒服,有點彈性的那種布料,所以,這個娃娃做好之後,摸起來很舒服。

最後,問題來了,槍袋要怎麼做呢?
我把幾年前我媽媽送我的幾條細皮帶拿出來,想著,這麼多年來,我一條也沒用到,而且,相同款式的這麼多條,擺著也是浪費,就動手剪剪縫縫,搞出了娃娃身上那個槍袋。

說真的,我一點都不知道這像不像真正的槍袋,不過,至少確實可以擺進一個小水壺或一把小槍就是了。

頭髮用的布,與長褲相同,實在不知道怎麼配色,就把做長褲剩下的布拿來做頭髮了。
至於五官,因為我這個人不太會兇人,實在很難想像什麼叫做「很兇的表情」,所以,最後還是畫成了大眼睛的可愛模樣了。

Ps.小牛仔坐的那張椅子,是我用細鐵絲與毛線纏繞而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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